一、甲方为商铺的业主或经营管理者,乙方为商铺装饰装修公司。
二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商铺的装饰装修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制定、施工工艺的规划、材料的采购等。
三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商铺的特点,制定合理的装饰装修方案,并在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施工。
四、甲方应提供商铺的相关资料,包括土地证、建筑证、承包书等,并协助乙方办理装修相关手续。
五、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时间节点,保质保量完成商铺的装饰装修工程,并保证工程的质量。
六、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,及时支付装饰装修费用。
七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问题,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,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。
八、甲方应保管好装饰装修材料,如有因甲方原因导致材料损坏或丢失,甲方应负责赔偿。
九、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,共同努力完成商铺的装饰装修工作。
十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装饰装修工程完工之日起三个月。
十一、如双方发生争议,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二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持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签字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签字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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