厨房安全规章制度是确保食品卫生、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。以下是具体内容:

一、个人卫生规范
1. 操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,定期体检,患传染性疾病(如腹泻、皮肤病等)需立即调离岗位。
2. 工作前、便后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,穿戴清洁的工作服、帽子、口罩,禁止佩戴饰品或涂指甲油。
3. 禁止在操作间吸烟、吐痰或面对食品咳嗽、打喷嚏。
二、食品加工安全
1. 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制度,刀具、砧板、容器分类使用并标识,防止交叉污染。
2. 食材需离地存放,隔墙10cm以上,肉类、水产冷藏温度分别控制在0-4℃和-18℃以下。
3. 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℃以上并维持15秒,海鲜类需彻底加热至沸腾。
三、设备与工具管理
1. 每日检查燃气阀门、电路及抽油烟机,燃气泄漏时立即关闭总阀并通风,禁止开启电器。
2. 压力容器(如蒸柜)需持证操作,安全阀年检,禁止超压运行。
3. 刀具使用后上锁管理,碎玻璃等锐器用胶带包裹后单独丢弃。
四、火灾防控措施
1. 油锅起火时,应关闭火源,用灭火毯覆盖,严禁用水扑救。
2. 排油烟管道每季度专业清洗,灭火器材按每20㎡配置1具4kg干粉灭火器。
3. 下班前确认关闭所有能源开关,拔除非必要电器插头。
五、化学品管理
1. 洗涤剂、消毒剂专柜存放,原包装标注MSDS信息,禁止与食品混放。
2. 使用84消毒液需按1:100比例稀释,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。
六、应急预案
1. 设置烫伤急救箱(含烫伤膏、无菌纱布),触电时立即切断电源并用绝缘体移开电线。
2. 每月开展消防演练,熟悉疏散路线和报警程序。
附:根据GB 31654-2021《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》,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25g,冷藏保存48小时。厨房排风量应达到40次/小时换气,噪音控制在75分贝以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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